城鎮體系規劃指:在一定地域范圍內,以區域生產力合理布局和城鎮職能分工為依據,確定不同人口規模等級和職能分工的城鎮的分布和發展規劃。
根據建設部頒布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在城市總體規劃綱要階段,需確定市(縣)域城鎮體系的結構和布局。中機院提供的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分析區域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確定資源開發、產業配置和保護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的綜合目標;預測區域城鎮化水平,調整現有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確定重點發展的城鎮;原則確定區域TRANBBS交通、通信、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設施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建議。
我國已經形成一套由國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分區規劃→城市詳細規劃等組成的空間規劃系列。城鎮體系規劃處在銜接國土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地位。城鎮體系規劃既是城市規劃的組成部分,又是區域國土規劃的組成部分。
我們在城鎮體系規劃方面追求:通過合理組織體系內各城鎮之間、城鎮與體系之間以及體系與其外部環境之間的各種經濟、社會等方面的相互聯系,運用現代系統理論與方法探究整個體系的整體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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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城鎮化目標和政策 |
·規劃區的城鎮發展戰略和總體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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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要城鎮的性質和方向 |
·城鎮之間的合理分工與經濟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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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體系規模結構 |
·各階段主要城鎮的人口發展規模、用地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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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體系的空間結構,各級中心城鎮的分布,新城鎮出現的可能性及其分布 |
·提出重點發展的城鎮地區或重點發展的城鎮,以及重點城鎮近期建設規劃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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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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