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了《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四川省自貢、瀘州、攀枝花、達州、廣元、南充、廣安、雅安、阿壩、涼山等10個市(州),華鎣市、綿竹市、興文縣3個縣(市)列入規劃范圍。
《規劃》是我國首次出臺的關于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國家級專項規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資源保障能力,將資源型城市劃分為成長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4種類型,在有序開發利用資源、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接續替代產業、加強生態環境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分類指導的發展重點和主要任務,下一步還將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經國務院批準,四川省華鎣市于2009年因煤炭資源枯竭列入全國第二批資源枯竭城市,瀘州市于2011年因天然氣資源枯竭列入全國第三批資源枯竭城市。省政府先后審定印發了華鎣市、瀘州市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發展規劃和省級層面政策意見,建立了省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協調轉型發展重大問題,確保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截至目前,瀘州市、華鎣市已累計獲得中央財政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資金15億元,在接續替代產業培育、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等方面得到國家資金、項目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