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訊 江蘇省文化廳網站消息,《關于印發江蘇省重點文化產業示范園區、重點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已經正式下發。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頻道記者從《江蘇省重點文化產業示范園區、重點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得知,在江蘇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文化產業資源開發、文化企業和行業集聚及相關產業鏈匯聚,對區域文化及相關產業發展起示范、帶動作用,發揮園區的經濟、社會效益的文化產業集聚區,均可依據本辦法申報江蘇省重點文化產業示范園區(以下簡稱“重點示范園區”)。在江蘇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合法經營兩年以上,主要提供文化產品和服務,在全省同行業中具有引領和輻射作用的演藝業、娛樂業、動漫業、游戲業、文化旅游業、藝術品業、工藝美術業、文化會展業、創意設計業、網絡文化業、數字文化服務業、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等領域的各類所有制文化企業,均可依據本辦法申報江蘇省重點文化產業示范基地。
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頻道記者還了解到,申報“江蘇省重點文化產業示范園區”還需符合“規劃建筑面積不少于4萬平方米,園區內非文化類商業及其它配套面積不得超過園區總建設面積的20%,擁有至少2家行業龍頭企業,園區內文化企業數量占園區企業總數的70%以上,文化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占園區企業年營業總收入的60%以上,最近兩年園區內文化企業年利稅總額有一定幅度增長”等條件。
《管理辦法》還提出,江蘇省文化廳將每兩年組織一次對重點示范園區、重點示范基地的巡檢,對重點示范園區、重點示范基地的運營情況進行評估,實現動態管理,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