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編制工作于2012年初啟動,在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方針指導下,歷經綱要編制、成果編制、專家論證、人大審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市委常委會審議、省規劃委員會審議等法定程序后,報省政府審批。
此次《蚌埠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確定的城市總體目標是:充分運用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和中原經濟區規劃等政策平臺,緊緊抓住參與長三角區域合作、產業轉移的有利契機,以跨越式發展為目標,通過培育新興產業、升級改造傳統產業和轉變增長方式,建設華東地區先進制造業基地;充分發揮交通樞紐的作用,不斷深化區域合作,加強區域統籌,鞏固皖北中心城市地位;著力打造特色鮮明以及宜居、宜業、宜游的沿淮山水園林城市;不斷增強城市競爭力和影響力,努力建成經濟充滿活力、生態環境優美、文化特色鮮明、人民生活幸福的新蚌埠。
規劃通過區域、省域等各個層面的綜合分析研究,規劃確定蚌埠市城市性質為:華東地區綜合交通樞紐和先進制造業基地,淮河流域和皖北中心城市,現代化山水園林城市。
至2030年,市域規劃常住人口470萬-500萬人,城鎮化率約70%。中心城區常住人口220萬人,中心城區建設用地面積為220平方公里。本次總體規劃修編體現的主要特色是區域統籌、城鄉一體,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生態優先、彰顯特色。下一步,蚌埠市將嚴格按規劃組織實施,并以規劃實施為契機,全力打造皖北四化協調發展的先導示范區,努力構建區域性特大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