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臺意見支持音樂產業發展
8月17日獲悉,《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音樂產業發展的意見》于近日出臺,意見對推動成都音樂產業加快發展、跨越發展、領先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到2025年培育出一批引領全國音樂產業發展的產業園區和領軍企業,形成高端的、優勢顯著的現代音樂產業體系,年產值突破1000億元。
意見明確了到2025年的發展目標:“十三五”期間,將建設城市音樂廳等演藝劇場,打造特色鮮明的成都音樂坊音樂消費區;推進國家音樂產業基地建設,形成引領全國的產業優勢;培育一批植根成都、覆蓋全國、輻射國際的音樂人才和音樂企業。到2020年,年產值達到500億元,2025年培育出一批引領全國音樂產業發展的產業園區和領軍企業,形成高端的、優勢顯著的現代音樂產業體系,年產值突破1000億元,成為領先全國的音樂生產地、樂器及音樂設施設備集散地、版權交易地、演出聚集地等。
一系列政策措施將為成都市音樂產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持。其中,納入“全市音樂企業目錄”的音樂企業,可享受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文化企業、“雙創”小微企業發展和現代服務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最優選項。在支持音樂企業上,對國內外知名品牌領軍音樂企業在成都注冊設立地區總部,給予最高500萬—1000萬元綜合資助;成都企業投資音樂產業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綜合資助。成都音樂企業在主板或創業板上市,獎勵500萬元。在支持音樂人才上,音樂創作、演唱、制作、經紀等領域的品牌領軍音樂人才在成都注冊音樂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綜合資助,音樂創客響應聚集發展并設立創作創業工作室,給予最高50萬元綜合資助。在支持原創音樂上,每年一屆的原創音樂榜、原創音樂獎和原創音樂發榜頒獎典禮,每屆給予2000萬元資金支持。對成都音樂作品獲得國際和國家級最高獎,一次性獎勵主創團隊50萬元。在支持音樂演出上,成都音樂企業創作生產的音樂產品在國內外巡演,每場補貼5萬—10萬元。在支持版權交易上,在成都實現音樂版權交易的權利人上交的稅收,以補貼形式予以返還。成都音樂企業購買音樂版權,給予購買經費2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7大任務打造成熟現代音樂產業鏈
意見確立了七大工作任務。成都音樂產業將搶抓從傳統業態向數字音樂為核心的新興業態轉型升級的機遇,打造從音樂創作、音樂市場到音樂衍生品開發、城市音樂產業發展空間的一整套成熟的現代音樂產業鏈。
搭建發展平臺,培養和聚集人才
意見明確將搭建發展平臺,培養和聚集國內外音樂創作、演唱、制作、研發、經紀、傳播等音樂人才,支持音樂創作、音樂選秀和音樂夢工廠等音樂人才培養行動,大力培養音樂明星,并培養音樂企業、工作室和獨立音樂人。
突出國際化,支持國際領軍音樂企業聯合國內外的社會音樂組織、音樂院校、主流媒體、音樂網站,在成都創立原創音樂榜、設立原創音樂獎,舉辦原創音樂榜頒獎盛典等,促進國內外優秀原創音樂匯聚在成都、生產在成都、發布在成都,把成都打造成為國際化的原創音樂集散地。同時,建立健全音樂版權登記制度和司法保護機制,支持數字音樂企業購買版權,推動數字音樂尤其是流媒體音樂正版化。
打造音樂品牌,促進音樂消費
意見從多方面入手,推動優秀音樂人才和作品市場化。打造音樂品牌,促進音樂消費。堅持政府主導,打造“成都國際詩歌音樂節”和大型室外音樂會等公益性品牌音樂主題活動,建設國內一流品牌樂團。堅持市場主導,打造品牌音樂企業、原創音樂榜、流行音樂節、培養音樂經紀人、音樂演藝明星等。積極引進和培育知名社會音樂培訓教育機構,加強中小學音樂普及教學,把音樂欣賞作為基本文化權益納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予以保障,提高大眾音樂修養,激發音樂消費潛能。
完善音樂設施,健全音樂市場。高標準規劃建設城市音樂廳,科學規劃打造成都音樂坊,建設城市音樂公園和露天音樂廣場。支持建立演藝院線、音樂演出產品的創作生產和國內外巡演,支持國內外著名音樂作品和流行音樂產品到成都演出。支持唱片等音樂出版,舉辦音樂產業博覽會,培育樂器和音樂設施設備專業市場。
城市東南西北各有發展重點
意見從產業鏈整體布局,還支持開發各類音樂版權衍生品,促進音樂與動漫游戲、旅游、體育、購物等融合發展。構建城市音樂產業發展空間格局,中心城區依托演藝場館、音樂資源和市場,重點發展音樂演藝、視聽產業、樂器和音樂設施設備專業市場;城東依托國家音樂產業基地、三圣花鄉和蔚然花海,聚集音樂企業、人才、創客,重點發展音樂創作生產和數字音樂制作傳播,打造城市音樂產業發展核心區;城南依托現代演藝設施,重點發展高端音樂演出;城西依托國際非遺博覽園,重點發展傳統音樂演藝;城北依托川音(新都校區)、鳳凰山公園和保利198音樂公園,建設音樂產業聚集區和主題公園。
推動對外開放,擴大國際交流。支持國外音樂企業到成都發展,支持音樂企業積極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合作發掘成都文化資源,開發推廣音樂產品,支持參加國外音樂節會活動,大力發展對外音樂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