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八次會議昨日以151票贊成、3票反對、6票棄權通過環保法修訂案草案。立法25年后迎來首次大修的新《環保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次將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新環保法還著手加大懲罰力度,對罰款將上不封頂。
與此前的《環保法》相比,新修訂的版本增加了“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這一章節,賦予老百姓一定意義上的參與和監督權,比如公民可以通過環保組織提起公益訴訟,建設項目應充分征求公眾意見,環評文件除涉及國家及商業秘密要全文公開等。除此之外,環保工作還要同時接受N G O和人大的監督。
自20 12年8月初審至今,這部法律已經經歷了四次審議。這部被外界評為“史上最嚴”的《環保法》未來能夠順暢施行嗎?常紀文說,他最擔心的問題就是是否能夠做到嚴格執法。
焦點1
300家環保組織可進行公益訴訟
修訂草案規定,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從事環保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的社會組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委員提出原擬的“信譽良好”在實踐中難以把握,草案表決稿將其改為“無違法記錄”。不僅如此,訴訟主體的性質也經歷了一波三折,二審、三審稿中的環保聯合會和全國性社會組織都被批評為主體范圍太小。常紀文估算,如果第一步把訴訟資格僅限于社會組織的話,全國符合“五年以上沒有違法記錄、市以上民政部門登記的環保組織”有300家。
焦點2
未經環評項目不得開工
原來的《環保法》關于建設污染環境的項目,規定為“必須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作出評價”,此次修訂則更加嚴格,明確“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修訂草案對環評文件的約束力明顯增強,這成為了建設單位無法繞開的門檻。草案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或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將被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恢復原狀。
焦點3
違法企業按日罰款 上不封頂
今后企業環境違法成本到底會有多高?針對企業環境污染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修改后的環保法增加“按日計罰”的規定。環保部法規司副司長別濤介紹,按日計罰針對企業拒不改正超標問題等比較常見的違法現象作出的針對性措施,目的就是加大違法成本,在中國現行行政法規體系里面是一個創新性的行政處罰規則。
別濤說,環保部門在決定罰款時要考慮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違法所得等因素來決定罰款數額,今后罰款數額會更有針對性且會有相應提高。按日計罰有無上限?別濤說,環保法規定了罰款的規則,完善處罰程序,本身沒有設定按日計罰的上限,今后罰款的幅度、具體數額、是否設立上限或下限,將由專項法規定。
焦點4
地方政府違法主要責任人引咎辭職
在企業違法時,存在地方保護主義怎么辦?修訂草案增加了對地方政府的環保納入考核,以及引咎辭職等內容。
根據修訂草案,國家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環保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負有環保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責任人、下級人民政府及責任人的考核內容。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而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包庇等將對直接負責主管的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