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健康穩定發展等住房城鄉建設工作,將成為促進廣西經濟穩定發展的“重頭戲”。
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意見》提出,廣西2014年與國家簽訂目標任務的安居工程,力爭8月底開工率達到90%,9月底實現100%開工,確保全年保障性住房新開工12萬套、基本建成10萬套。各市新增的6.68萬戶棚戶區(危舊房)改造任務在12月底前實現開工。用好國家開發銀行給予的200億元棚戶區改造政策性貸款額度,項目已獲國家開發銀行信貸資金的市縣融資平臺機構要加快用款進度,力爭全區發放貸款100億元以上。
加快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意見》明確,廣西今年計劃完成市政設施投資1550億元,同比增長20%。新開工百色大道一期工程、柳州市柳東新區核心區和周邊片區路網工程、梧州粵柱合作特別試驗區公共服務中心等項目,開工改擴建南寧市平樂大道、鳳凰嶺路兩條地下綜合管廊,建成南寧市英華大橋、羅文大橋、五象大橋及桂林市西二環路等項目,加快續建南寧軌道交通1、2號線工程和北海市竹林大道等項目。此外,還要推進天然氣管線公司重組,積極引進新的投資主體,加快實施“縣縣通”天然氣工程。
加快推進生態環境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意見》要求,推進污水管網、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及轉運站等165個項目建設,重點完成“十二五”規劃中的129個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縣城以上截污和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建設。新開工百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梧州第三污水處理廠等項目,建成新農村生態家園富民工程、柳州官塘片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等項目。
廣西將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產健康穩定發展。《意見》明確,在支持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方面,要求各市建立房地產開發項目清單制度,實行項目投資動態管理。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報建費,在開發企業作出緩繳書面承諾后,推遲至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繳清。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建設,中央和自治區的補助資金可直接用于此類項目的拆除、改造以及回遷安置住房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要求穩妥推進保障性住房“以購代建”模式,各市縣可按照房地產市場情況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收儲一定數量的中小套商品房作為城鎮保障性住房。
在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方面,要求落實好居民購買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優惠政策,切實保證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按揭貸款供給,降低首次置業群體的購房成本;區別投機炒房與改善性自住需求,適當放寬二套房貸款政策,促進合理住房消費。
同時,要求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力度。加快推進非公經濟組織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增強職工住房消費能力。放寬異地購房提取限制,允許家庭無房的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一套工作及戶籍所在城市以外的住房。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適時、合理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