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荊州市政府出臺《推進產業用地節約集約高質量規劃利用管理辦法》《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低效項目和“僵尸企業”專項治理三年行動方案》和《關于深化“畝產論英雄”改革服務全市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等一攬子政策文件,為構建布局集中、功能集成、產業集聚、要素集約的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體系提供制度保障。
推進產業用地節約集約高質量規劃利用,荊州規定了一系列剛性指標,例如新上產業項目用地、省級開發區標準廠房用地容積率一般不低于1.5,國家級開發區標準廠房用地、新型工業用地容積率一般不低于2.0;產業園區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40%,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工業項目用地內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產必須的綠地,嚴禁建設脫離工業生產需要的花園式工廠;生產研發用地、新型產業用地建設一層以上的地下空間,地下空間面積原則上不低于用地面積的40%等等。
同時,該市鼓勵企業建設使用標準廠房,鼓勵各業態所需的配套服務設施集中設置和集約建設,鼓勵同一地塊內工業、倉儲、研發、辦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對產業用地經批準進行技術改造、建設多層廠房、實施廠房改造加層或開放利用地下空間而提高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等等。
該市加強存量土地資源盤活利用,扎實開展批而未供、閑置土地、低效項目和“僵尸企業”專項治理工作,聚焦“存量挖潛”,建立“存量為主、增量為輔”用地保障機制,綜合運用行政、法律、市場、經濟等手段,分類清查、分類管理、分類處置,通過“府院聯動”、節余轉讓、有償退出、閑置回收、騰籠換鳥等形式盤活利用,增強用地保障能力。
為深化“畝產論英雄”改革,荊州對全市建設用地畝均GDP及年均增速等指標提出明確計劃,要求全面完善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考核指標體系,堅持“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信用有獎懲”,以考核作為轉方式、優結構、增動能的有力抓手,增強節約集約高效用地意識,促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