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綠色建筑?
綠色建筑(也稱為可持續建筑)是指在建筑的整個生命周期中對環境負責和資源高效的結構和過程的應用:從規劃到設計、施工、運營、維護、翻新、和拆除。這需要承包商、建筑師、工程師和客戶在所有項目階段密切合作。綠色建筑實踐擴展并補充了經典建筑設計對經濟性、實用性、耐用性和舒適性的關注。在此過程中,可持續性的三個維度,即需要考慮整個供應鏈中的地球、人員和利潤。
什么是綠色建材?
綠色建材,又稱生態建材、環保建材和健康建材,指健康型、環保型、安全型的建筑材料,在國際上也稱為“健康建材”或“環保建材”,綠色建材不是指單獨的建材產品,而是對建材“健康、環保、安全”品性的評價。它注重建材對人體健康和環保所造成的影響及安全防火性能。它具有消磁、消聲、調光、調溫、隔熱、防火、抗靜電的性能,并具有調節人體機能的特種新型功能建筑材料。
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出臺《關于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明確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陽區等48個市(市轄區)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含此前6個試點城市)。
根據通知,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房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各有關城市可選擇部分項目先行實施,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范圍,到2025年實現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政策實施的全覆蓋。此外,鼓勵將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納入實施范圍。
通知要求,各有關城市要嚴格執行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政府采購工程涉及使用上述需求標準中的綠色建材的,應當全部采購和使用符合相關標準的建材。
同時,工程價款結算須優先開展。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工程,須提高工程價款結算比例,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價款的80%。施工過程結算也一并施行,發包承包雙方通過合同約定,將施工過程按時間或進度節點劃分施工周期,對周期內已完成且無爭議的工程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
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城市名單
一、北京市
1.朝陽區
2.通州區
二、天津市
3.濱海新區
4.靜海區
三、河北省
5.唐山市
6.保定市
7.雄安新區
四、遼寧省
8.大連市
五、江蘇省
9.南京市
10.常州市
11.鹽城市
六、浙江省
12.杭州市
13.寧波市
14.紹興市
15.湖州市
16.臺州市
七、福建省
17.福州市
18.龍巖市
八、山東省
19.濟南市
20.青島市
21.淄博市
22.棗莊市
23.煙臺市
24.濟寧市
25.德州市
26.菏澤市
九、廣西壯族自治區
27.北海市
十、廣東省
28.佛山市
十一、內蒙古自治區
29.呼和浩特市
30.鄂爾多斯市
十二、吉林省
31.長春市
十三、黑龍江省
32.大慶市
十四、安徽省
33.合肥市
十五、河南省
34.洛陽市
35.漯河市
36.信陽市
十六、湖北省
37.黃石市
38.宜昌市
39.襄陽市
40.黃岡市
十七、湖南省
41.株洲市
42.衡陽市
十八、四川省
43.瀘州市
44.德陽市
十九、云南省
45.玉溪市
二十、陜西省
46.西安市
二十一、寧夏回族自治區
47.銀川市
二十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48.石河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