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做好鋰離子電池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穩定發展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做出一系列規定。
通知提出,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及時了解本地鋰電制造及一階材料(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質等)、二階材料(電池級碳酸鋰、氫氧化鋰等)產業發展情況,按照“十四五”制造業系列規劃和《關于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等要求,實事求是制定本地區鋰電產業發展政策。指導鋰電企業結合實際和產業趨勢合理制定發展目標,在關鍵材料供應穩定、研發創新投入充足、配套資金適量充裕的前提下,因時因需適度擴大生產規模,優化產業區域布局,避免低水平同質化發展和惡性競爭,建立創新引領、技術優先、公平競爭、有序擴張的發展格局。
通知要求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引導上下游企業加強對接交流,推動形成穩定高效的協同發展機制。鼓勵鋰電(電芯及電池組)生產企業、鋰電一階材料企業、鋰電二階材料企業、鋰鎳鈷等上游資源企業、鋰電回收企業、鋰電終端應用企業及系統集成、渠道分銷、物流運輸等企業深度合作,通過簽訂長單、技術合作等方式建立長效機制,引導上下游穩定預期、明確量價、保障供應、合作共贏。落實《“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等要求,完善廢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提高綜合利用水平。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格查處鋰電產業上下游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通知明確,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堅持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著力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割裂,共同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鋰電統一大市場。統籌疫情防控和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企業提升疫情防控應對能力,加強對企業的跟蹤服務,積極協調企業生產、運輸、銷售等環節遇到的困難。加強對鋰電產業鏈供應鏈重點項目的管理,聯合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相關要求,引導鋰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明確,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引導鋰電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加強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能力建設,根據鋰電產品本征安全、工藝安全和防護安全等需求,持續開展技術創新,加強質量管控,優化工藝流程,獲得質量認證,提升檢測能力。鼓勵應用ISO9000等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和“六西格瑪”“卓越績效”等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提高產品一次交驗合格率,保障產品可靠性、穩定性和一致性,相關產品應符合《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GB 31241)、《固定式電子設備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技術規范》(GB 40165)等一系列強制性標準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鋰電生產企業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鋰離子電池是支撐新型智能終端、電動工具、新能源儲能等產業發展的基礎電子產品。近來隨著下游需求及產業規模爆發式增長,鋰離子電池產業鏈供應鏈發生階段性供需失衡現象,部分中間產品及材料價格劇烈波動超出正常范圍,部分環節產能盲目擴張,低質低價競爭時有發生。如在新能源汽車銷量增長驅動下,電池級碳酸鋰價格從2020年初的不到5萬元/噸,如今已經漲至60萬元/噸。
上海鋼聯新能源事業部鋰業分析師王學雷告訴本報記者,供需失衡下,碳酸鋰等原材料價格持續上漲,新項目進度不及預期,放大市場對供應不足的擔憂,加劇了碳酸鋰等原材料價格的漲勢。如果關鍵原材料非理性上漲,將抬高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的供應成本,不利于產業的持續發展。
為促進鋰資源產業平穩健康發展,保障鋰離子電池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今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多次召開鋰資源產業發展座談會,提出生產企業不得串通定價,不得嚴重背離成本定價,報價機構要規范報價等。
中泰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冬偉對記者表示,政府部門多次召開會議壓實責任,審視鋰產業發展和價格問題,此次下發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鋰離子電池產業鏈供應鏈發展,對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提出新的要求,強化了政策引導和穩定了市場信心。
王冬偉說:“從通知具體措施上可以看到,一個是保供給,如提出因時因需適度擴大生產規模,優化產業區域布局,這將鼓勵相關產能受限的鋰離子電池產業鏈環節加大產能投放力度,避免惡性競爭等現象傷害企業的積極性;另一個是完善廢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這將提高鋰離子電池綜合利用水平。”
北京社科院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智能社會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王鵬補充道,未來兩年隨著新增資源開發項目產能逐步釋放,鋰產品供應將大幅增長,更好滿足下游產業發展需要。
王鵬說:“從通知內容可以看到,政策端不是盲目提出擴大生產,緩解資源緊張格局,而是協調企業生產、運輸、銷售等環節遇到的困難,加強對鋰電產業鏈供應鏈重點項目的管理,通過構建全國鋰電統一大市場,引導建立公平競爭、有序擴張的發展格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