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全省會展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近日,省商務廳發出通知,安排2024年全省會展業項目獎補申報工作。
通知明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在山西省實施的展覽、會議項目及取得的國際認證項目,符合相關類別及條件,均可申報。同一項目不能重復申報、多頭申報;同一主體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多次舉辦同一題材展覽、會議項目,只能以其中一項申報;需為市場化項目,政府機構主辦或出資的項目不在申報范圍內。符合要求者,可向各市商務或投促部門申報。
申報項目聚焦4個類別。在國際認證項目方面,主要對取得國際展覽業協會、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國際協會聯盟等國際機構認證的我省會展場館、會展行業組織、會展項目、會展配套服務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在引進展覽項目方面,主要指在省外舉辦過的,對山西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促進作用的展覽項目。涉及國際品牌、國內品牌、行業品牌3種展覽項目,按照各自引進舉辦展覽總面積、省外參展商數量比例、展期等具體情況,分檔給予補助,最高分別為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
在自辦展覽項目方面,主要對在山西省舉辦的展覽總面積達到4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參展商數量達到100家、展期2天及以上的展覽項目分檔給予補助,最高60萬元。
在會議項目方面,主要指在山西省舉辦的符合條件的國際性會議、全國性會議等。按照各自與會人員數量、來自國家或地區數量、境外或省外與會人員比例、會期等具體情況,給予適當補助,最高分別為100萬元、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