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正式印發《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為了培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新動能,不僅拿出“真金白銀”的支持,還注重通過體制機制創新解決關鍵制約因素。
聚焦現有短板精準發力
據了解,新能源汽車產業是安徽省在全國具有先發優勢和較強競爭力的重要產業,安徽省目前已經形成了以合肥、蕪湖兩市為中心,涵蓋整車制造、動力電池、電機控制以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集研發、產業化、推廣應用“三位一體”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體系。不過,研發投入不足和消費環境不優等突出短板,制約著該產業的長足發展。
但在倡導“綠色出行”的當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前景趨好。為了進一步做大做強做優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打造有全球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集聚發展基地,有效促進節能減排,帶動產業轉型升級,省政府出臺《政策》,政策內容共有10條,主要從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加大公共領域、民用領域推廣應用兩大方面,打出“組合拳”。
技術研發最高獎勵3000萬
創新是企業前行的動力,對于新能源汽車產業尤為如此。對此,安徽省將實施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對經審核認定的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給予承擔單位投入最高50%的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3000萬元。
省內企業每新主導制定新能源汽車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每新上1個新能源汽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商用車銷售達到100輛,或者新能源乘用車銷售達到2000輛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列入《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目錄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行業頂尖企業入駐安徽,也將享受豐厚的獎補政策。對在安徽省新設立獨立法人生產企業、實繳資本達到1000萬美元或1億元人民幣以上,并用于本省項目投資的新能源汽車產業跨國公司、國內整車10強企業、關鍵零部件(電池、電機、電控、裝備、材料)10強企業,經認定后,每實繳1000萬美元或1億元人民幣給予300萬元的獎勵,獎勵金額最高5000萬元。
加大公共領域推廣應用
根據《政策》要求,新能源汽車將納入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省內新增的公務用車嚴格按照規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車比例,機要通信用車全部配備新能源汽車。
2017年,合肥、蕪湖(以下簡稱“一類市”)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于80%,其他城市比例不低于50%。同時,一類市新增及更換的環衛、消防、機場通勤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蚌埠、滁州、馬鞍山、銅陵、安慶(以下簡稱“二類市”)比例不低于30%,其他市(以下簡稱“三類市”)不低于20%。
另外,2018年起,一類市新增的巡游出租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二類市比例不低于50%,三類市比例不低于30%。在享受現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對2017年至2020年進行“油改電”換購的巡游出租車和網約出租車企業、經營者,各市根據綜合運營成本不高于傳統燃油(燃氣)車的原則,合理確定、調整出租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并給予年度運營補助。
營造低成本便利化消費環境
針對市民關注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問題,記者了解到,到2020年,全省預計建成各類充換電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電樁18萬個以上,具備滿足20萬輛以上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的能力。省內新增高速公路服務區也將同步配套充電設施,既有服務區尚未配套充電設施的,將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充電設施擴建。
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汽車的號牌,也將有別于傳統汽車。今年12月31日前,合肥市將啟動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核發試點工作,其他市于2018年6月30日前啟動相關工作。
下一步,安徽省還將制定出臺鼓勵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充換電收費、停車位投放及停車費用減免等政策,建立充電基礎設施的道路交通標識體系和規范,方便新能源汽車的通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