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浙江省37個小鎮被列入首批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名單,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快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要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將特色小鎮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內,充分利用低丘緩坡、灘涂資源和存量建設用地。
根據《意見》,未來三年浙江省將重點培育100個特色小鎮,在產業上聚焦信息、環保、健康、旅游、時尚、金融、高端裝備制造七大產業。根據《意見》,特色小鎮規劃面積控制在3平方公里內,建設面積控制在1平方公里內。特色小鎮原則上3年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50億元(不含住宅和商業綜合體項目),所有特色小鎮要建設成為3A級以上景區。
《意見》指出,特色小鎮建設中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由各地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及供地手續,對如期完成年度規劃目標任務的,省里按實際使用指標的50%給予配套獎勵,其中信息經濟、環保、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類特色小鎮按60%給予配套獎勵;對3年內未達到規劃目標任務的,加倍倒扣省級獎勵的用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