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泰安市出臺《關于加強泰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構建“大城管”體制,市、區兩級將明確分工,努力構建數字化、精細化、全覆蓋的城市建設管理格局,將泰城建設成生態文明宜居城市。
在城市建設方面,《意見》要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要按照統一規劃、統籌建設的原則組織實施。市級負責城區主要道路(包括重要出入口)、廣場、公園、主要河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工作。各區負責市級管理以外的城區一般道路、廣場、公園、河道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停車場、農貿市場等)的建設工作。
在城市管理方面,《意見》要求,市級負責城區已建成的主要道路(包括重要出入口)、廣場、公園、主要河道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工作;主要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包括第一、二、四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發電廠,垃圾填埋場,建筑垃圾處理場,餐廚垃圾處理場等)的維護和管理工作;城區已建成的主要道路、廣場、公園、主要河道等范圍內的市容市貌、廣告牌匾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區負責市級管理以外的城區一般道路、廣場、公園、河道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工作;轄區內的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容市貌、廣告牌匾、農貿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過境道路(公路)、水庫、勝利水渠、高新區東區、旅游經濟開發區、新華片區等區域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按現行體制執行。泰城城區以外區域特別是城鄉接合部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由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同時,《意見》提出,按照權責一致、財權事權統一的原則,根據各區承擔的城市建設管理任務,市政府將相關資金按比例分配給各區。按照重心下移原則,將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管理、市政設施管理、戶外廣告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等部分由市級負責的審批權、執法權下放至區級。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完善現行管理、執法、服務于一體的“大城管”體制,加快建立以網格化管理為基礎、以各管理單位為主體、以數字化城市服務中心為核心的精細化管理體系、快速反應體系和人性化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小事在網格內處置、一般事件由中心協調解決、大事上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決策”的運行機制,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服務能力和水平。
推行網格化管理。《意見》要求,按照工作內容相近、易于管理和快速處置的原則,將泰城劃分為若干網格,組建專門的網格員隊伍和巡查隊伍,實現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網格化。
建立數字化城市管理服務(指揮)中心。《意見》要求,要整合現有資源,籌建數字化城市管理服務(指揮)中心,實現核心區域數字化管理全覆蓋,著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要同步建立分中心,健全網格化管理指揮體系。
建立網格化聯動協作機制。《意見》要求,各城市管理責任單位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按照城市管理服務(指揮)中心的統一指令,快速反應,整體聯動,及時高效地處置城市管理事件,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