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戰略部署實施以來,本市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和市委十屆七次全會的工作部署,積極探索京津冀聯防聯控治理污染的新機制、新模式,著力從4個方面同步推進,努力在協同發展環境保護領域率先取得突破。
強化協同發展頂層設計。編制全市推進京津冀聯防聯控治理污染的專項實施意見,落實好各項環保工作任務;根據國家三個重點領域率先突破重點工作規劃和重大項目方案,編制實施全市工作要點,確定生態環保年度重點任務;配合做好國家有關部門及外省市開展專題調研和規劃編制。
建立環保協同協作機制。出臺《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訂《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完善大氣、水等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參與構建統一的環境標準體系;結合重污染天氣預案預警分級標準、應急措施和周邊城市情況,完善我市應急預案,加強京津冀水污染突發事件聯防聯控,提升跨界聯動應對能力;推進京津冀環境聯合執法,及時通報跨區域環境違法案件線索,提高協調配合能力。
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保信息和科技等方面的區域合作,建立大氣污染防治經驗交流、信息共享制度和治理技術共同推廣的協作機制,聯合開展環境執法監督檢查、協同查處跨界環境違法行為;堅持減煤量、治散煤和煤炭清潔化利用并舉,堅持深化治理和轉型升級并重,著力抓好鋼鐵、化工和石化等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堅決淘汰黃標車,強化船舶污染控制,強化揚塵源頭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對污染綜合指數的消峰作用,依法鐵腕治污,完善網格化管理,將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作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率先突破的重點;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保障抗日戰爭70周年紀念活動空氣質量,促進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改善。
加大水污染協同治理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水十條,研究制定我市貫徹落實水十條工作方案,確定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加強水污染源管理,印發實施《2015年度廢水直排工業企業和工業滲坑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實行污水處理廠月監測、月排名、月通報制度,嚴肅查處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行為,開展污水處理廠污泥專項檢查;組織開展年度集中飲用水源地和典型農村水源環境保護狀況調查評估,做好于橋水庫水質及藍藻變化應對工作,研究制定南水北調水源保護措施。
目前,京津冀環保協作機制不斷完善,我市已先后與北京市簽署《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合作的協議》,與河北省簽署《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合作框架協議》;分別與北京市、河北省環保部門聯合出臺跨區域環境聯合執法工作制度,實現環境執法聯動;三省市環保部門聯合簽署《水污染突發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合作協議》;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和山東等六省市環保部門成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機動車排放控制工作協作小組,建立了區域機動車排放監管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