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出要發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制定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和驗收規范,完善部品件標準,實現建筑部品部件工廠化生產。鼓勵建筑企業裝配式施工,現場裝配。并且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江蘇今年將建筑產業現代化推進情況納入省政府2016年度十大主要任務百項重點工作中,將對各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為響應中央和省里號召,南京也出臺了今年的工作計劃和相應的扶持政策。
工作扶持:從規劃到試點,從培育市場到推廣技術、培養人員全面推進
制定產業規劃——結合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今年將編制《南京市“十三五”建筑業發展(產業現代化)規劃》,明確南京市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近期和中長期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技術要求、保障措施,合理確定全市建筑產業現代化生產力布局,統籌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
開展項目試點——率先在新建政府投資項目、保障性住房項目、生態城區、綠色建筑示范區中開展建筑產業現代化工程試點,鼓勵部分商品住宅項目進行建筑產業現代化試點,引導開發企業在設計理念、技術集成、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實現根本性轉變。結合工程試點,推廣運用信息化技術,創新建筑產業現代化施工組織方式,建立裝配式建筑項目監管機制和項目招投標模式。在工程試點中總結形成建筑產業現代化管理體系,為推廣建筑產業現代化打下堅實的基礎。
培育市場主體——鼓勵南京市傳統開發、設計、施工、生產企業向建筑產業現代化模式轉型。支持引導建筑業企業整合優化產業資源,向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向發展,探索及推廣產業現代化技術標準和規范,研究并建立企業自主的技術體系和建造工法;推廣工程項目總承包和設計施工一體化,扶持一批創新能力強、機械化和裝配化水平高的技術研發、設計、生產、施工龍頭企業組成聯合體,加快形成適應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產業集團,支持建筑產業現代化集團創建省級、國家級現代化基地;大力發展構配件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引導大型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鋼材及傳統鋼結構生產企業加快技術改造,調整產品和工藝裝備結構,向構配件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轉型;大力發展建筑產業現代化咨詢、監理、檢測等中介服務機構,完善專業化分工協作機制;加快發展設備制造、物流、綠色建材、建筑機械、可再生能源等相關產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牌企業和重點企業。
推廣使用技術——引導企業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根據市場需求和綠色節能要求,推廣應用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鋼混結構等多類工業化建筑結構體系;全面采用預制裝配式內外墻板、樓梯、疊合樓板、陽臺、雨篷等部品構件,推廣構件設計、生產模具模塊化;大力發展和應用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結構保溫裝修一體化、門窗保溫隔熱遮陽新風一體化、成品房裝修與整體廚衛一體化,以及地源熱泵、采暖與新風系統、建筑智能化、水資源再生利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成套技術。
加強人員培訓——開展多層次的建筑產業現代化知識培訓,提高行業領導干部、企業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和技術水平,依托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實訓基地培訓緊缺技能人才。加強對開發、設計、部品生產、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培養造就與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相適應的管理技術人員。扶持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產品施工職業化隊伍發展,著力培育規模化、專業化的建筑產業工人,為全面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政策優惠:用地、資金、稅收等方面大力支持
用地政策——對列入年度重大項目投資計劃、符合點供條件的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在土地供應上優先支持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妥善解決建筑產業現代化基地建設用地指標。主城區范圍內新開發建設土地均應當建設裝配式建筑項目,預制裝配率、成品住房比例分別不低于30%和50%;其他地區開發建設土地應逐年提高建設裝配式建筑項目數量、預制裝配率和成品住房比例。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建設用地的,應當根據規劃建設要求,在土地出讓文件中明確項目的預制裝配率、成品住房比例,并作為土地出讓合同附件。以劃撥方式供地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項目,應當在立項文件中明確項目的預制裝配率和成品住房比例。
資金政策——加大爭取上級建筑節能專項(建筑產業現代化)引導資金的力度,鼓勵建筑產業現代化重大項目爭取國家、省有關專項資金支持。2016—2020年,南京市還將每年從市城建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用于建筑產業現代化推進引導,重點支持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建設項目;獎勵主編省級以上建筑產業現代化方面的行業標準及規程的企業。
市新興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優先支持建筑產業發展具有重大牽動作用的項目、建筑產業現代化生產企業申請省新型墻材補貼及申報省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重點扶持現代建筑產業裝備制造和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投資項目;重點支持采用綠色低碳成套技術和被動式低能耗技術項目、建筑設計產業園區綠色低碳技術等相關共性技術、交易等平臺的建設。市科技專項資金優先支持企業在關鍵技術、集成應用及產業化生產方面進行有效革新的項目。市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具有建筑產業拉動作用的建筑設計產業集聚及關聯企業項目;重點支持建筑設計產業園區的預制裝配式設計企業、企業孵化項目等。
稅費政策——對企業為開發建筑產業現代化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符合條件的可在計算應納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對企業開發成品住宅并按成品住宅對外銷售的,實際發生的裝修成本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優先推薦擁有成套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勢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后,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引進技術設備免征關稅、重大技術裝備進口關鍵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進口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企業購置機器設備抵扣增值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技術轉讓免征或減半征收所得稅等優惠政策。
建筑裝配化率達到30%以上的建設項目,其結構和裝修階段揚塵排污費繳納達標削減系數相應增加。
金融政策——改進和完善對建筑產業現代化領域的金融服務,鼓勵建筑產業相關骨干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等方式多渠道籌資,實施戰略性重組,加快資源整合與產業集群發展。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建筑產業企業創新發展的金融產品,對引進、消化吸收、自主創新研發大型專用先進設備的新型建筑工業化生產企業,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對引進大型專用先進設備的建筑產業現代化基地,其所屬企業可依據相關政策享受與科技企業相同的貸款貼息。
產業政策——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積極應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優先采用設計、施工、構件生產一體化總承包模式,增加的成本計入項目建設成本。建筑產業現代化推進情況和成效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考核內容。評選住宅產業化基地、優質工程、優秀工程設計和考核文明工地,優先考慮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施工的項目。
行政審批——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招投標可實行資格預審制度,對具有專利或建筑裝配、裝修成套技術的建筑產業化企業,可采取邀請招標方式發包。有類似工程業績的,在招投標時給予相應的加分。
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土地出讓時未要求,但開發建設單位主動采用外墻預制及其他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裝配化率達到40%的,在辦理規劃審批時,可獎勵相應單位工程容積率的2%(含已開工未竣工建設項目)。獎勵容積率不計入出讓地塊容積率核算,土地出讓金不作調整。采用裝配式建造且裝配化率達到30%的商品房項目,在其基礎施工完成,裝配部品進場并開始安裝時,可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如消費者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商品住宅、全裝修商品住宅的,在公積金資金保障允許條件下,貸款額度可上浮20%,首付比例按政策范圍內最低首付比例執行。
南京市公安和交通運輸部門在所轄職能范圍內,對運輸超大、超寬部品構件的運載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通常方面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