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鄉村振興,田園綜合體大有可為。田園綜合體怎么發展,卻大有講究。
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支持有條件的鄉村建設以農民合作社為主要載體、讓農民充分參與和受益,集循環農業、創意農業、農事體驗于一體的田園綜合體。”從上述表述不難看出,真正的田園綜合體的特征應是:主要載體是農民合作社,不是社會資本;農民必須充分參與,且從中受益;將循環農業、創意農業、農事體驗集于一身。
怎樣才能建設真正的田園綜合體呢?
田園綜合體的核心產業和基礎產業是現代農業,這是必須以農民合作社為主要載體的重要原因。因為只有打好現代農業根基,才不失鄉村特色,才能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支持產業、配套產業以及衍生產業,進而幫助農民脫貧,使鄉村百姓受益,讓田園綜合體根深葉茂、邊界不斷延伸。
但建設田園綜合體,僅靠農民合作社的力量顯然不夠。誰能幫一把,或者誰能跟農民合作社一起,把田園綜合體做起來呢?
從河北、山西等省份田園綜合體試點情況看,中央財政從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補助資金中統籌安排,支持試點,這應當是解決田園綜合體發展資金的一個途徑。其實,在政府投入之外,加強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以企業化方式承接農業,不僅能避免實力弱小的農戶的短期行為,還可以對產業進行長期規劃,進而撬動更多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向田園綜合體。也就是說,真正的田園綜合體,應調動各路資金參與,要共同建設,但主要載體必須是農民合作社。
然而,社會資本并不是都跟地方政府的想法一致。它們知道地方政府需要它們,歡迎它們,因而,難免有自己的“小九九”。通過田園綜合體吸引來的有些社會資本,容易拋棄農民合作社,把自己作為主要載體,建設一個“偽田園綜合體”。比如,有的社會資本提交的田園綜合體項目,是以建設田園綜合體為名,行從事房地產開發,或者建私人莊園會所之實。這種項目,以非農業產業為主導產業,沒有突出以農為本,在項目布局和業態發展上與農業沒有有機融合,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資源環境承載力較差。
社會資本無非是想打著田園綜合體的幌子,規避政府監控,將造福一方百姓的田園綜合體,變成一己享受的私人領地。這樣的田園綜合體,不僅不能帶動當地百姓致富,反而浪費了鄉村資源,惡化了鄉村環境,加劇了百姓與社會資本的對立,使平和的鄉村增添了新的矛盾。此類田園綜合體,其實就是建娛樂會所或者私人莊園,要么就是在集體用地上開發房地產,走賣房賺錢的路子,嚴重背離了政府發展田園綜合體的初衷,必須堅決遏制。
真正的田園綜合體,既寄托了城市居民的鄉土田園夢想,也寄托了鄉村人的城市化夢想。正因為二者的交叉,才使得不僅社會資本看好,地方政府也希望借此讓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讓鄉村生態環境得到保護。顯然,能服務于鄉村振興的真正的田園綜合體,必須二者兼顧,雙管齊下。
為了圓夢都市人,在田園綜合體建設中,必須夯實“農”字根基,做出“田園”特色。在田園綜合體建設中,遵循“生態農業—農事體驗—休閑觀光—農產品加工—文創產業—田園社區”的發展路徑,有序穩步做加法。通過不斷挖掘鄉村的風土人情、鄉規民俗、民間藝術,將單一業態打造成田園綜合產業,讓鄉村的每一座斷橋、每一棵古樹、每一處老宅、每一塊殘碑,都能勾起城市居民的鄉愁和記憶,讓都市人在體驗農耕活動和鄉村生活、欣賞田園風光中,為鄉村帶來更多消費。
為了圓夢鄉村人,田園綜合體必須依靠農民,在建設過程中,讓農民參與。要讓作為原住民的農民,從田園綜合體建設帶來的鄉村變化中,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讓他們的生活變得富裕,精神變得充實。要借助田園綜合體,培育更多有思路、有眼光、有能力、有作為的新型職業農民,通過提高農民素質,讓田園綜合體在職業農民支撐下,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動力和后勁。毫無疑問,離開了農民,不能讓農民受益的田園綜合體,是沒有前途和生命力的。
真正的田園綜合體,本質上是對鄉村的復興和再造,目的是通過整合各種資源,讓那些日漸蕭條、荒蕪的鄉村重新煥發活力。作為鄉村振興的核心動力,田園綜合體的建設,不僅應當讓農村不再成為荒蕪的農村、留守的農村、記憶中的故園,更應當以此推動農業發展方式、農民增收方式、農村生活方式、鄉村治理方式發生深刻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