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1日,成都地鐵3號線將正式開通。與此同時,另一項與軌道交通有關的工作也接近尾聲:《成都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正公開征集修改意見建議,到8月12日截止。這也意味著,成都將使用立法手段來保障本市的軌道交通建設。
早在幾年前,成都市建委、成都市規劃局、成都市交委等多部門就曾聯合呼吁,為成都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立法。成都雖已于2010年發布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明確該市軌道交通運營相關工作,但未系統性地解決軌道交通建設中的資金籌措、規劃、建設、運營、綜合開發、設施保護、安全管理等體制機制問題。
如今,這項呼吁即將“開花結果”。
地鐵建設是一項巨大工程,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根據《條例(草案)》,成都市政府將建立軌道交通建設發展專項資金,保障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同時,成都將鼓勵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軌道交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在此前已開通的地鐵線路中,曾出現過規劃滯后的問題,比如一些地鐵站點開通后,與公交系統的接駁沒有及時跟上,導致市民出行不便。為了避免類似問題繼續出現,《條例(草案)》明確,在編制軌道交通配套設施規劃時,應當確定軌道交通站點周邊道路網、公共交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等交通配套設施及用地需求,使軌道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有效銜接。軌道交通線路首末站、分期建設起點站、有條件的中間站應當配套相應的公交、社會停車設施,與軌道交通同步規劃建設、同步投入使用。
據預測,地鐵3號線一期開通初期,成都地鐵整體客運量將由現在的每天145萬人次增至180萬人次左右。如何規范這“180萬人次”的搭乘行為?《條例(草案)》做了明確規定,乘客在車站和車廂內禁止出現9類行為。違反的市民,將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乘地鐵9類行為或被禁止
●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
●躺臥、乞討、賣藝
●踩踏座椅、追逐打鬧、彈奏樂器
●擅自擺攤設點,兜售或者派發物品,散發廣告、宣傳品
●在軌道交通設施設備上涂寫、刻畫,擅自張貼、懸掛物品
●在車廂內進食
●擅自停放車輛、堆放雜物
●攜帶長、寬、高之和超過1.8米或長度超過1.6米或重量超過三十公斤的物品乘車
●其他影響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