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為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劃”),意見征求截止日期為12月9日。從征求意見稿來看,本次規劃重點主要在以下四點:
1加大燃料電池車布局力度
根據《規劃》,除了傳統的化學電池動力新能源汽車,燃料電池汽車開始得到進一步重視。從產業層面來看,國家將開始有序推進氫燃料供給體系和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加氫基礎設施立項、審批、建設、驗收、投運等環節的管理規范,并引導企業根據氫燃料供給、消費需求合理布局加氫基礎設施。
同時,在相關技術的研發上,氫能儲運、加氫站、車載儲氫等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支撐技術也將被鼓勵攻克。
2完善新能源車稅收優惠政策
雖然補貼已然退潮,但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優化分類交通管理及金融、保險等支持措施仍有必要。對此,《規劃》指出,需要破除地方保護,建立統一開放公平市場體系;鼓勵地方政府加大公共服務、共享出行等領域車輛運營支持力度,并給予新能源汽車通行、使用等優惠政策。
3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
根據《規劃》,2021年起,針對機動車的大氣污染防治將進一步加大力度。其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新增或更新的車輛將全部為新能源汽車。同時,相關部門還會制定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納入國有企業考核體系的具體辦法。
4產業發展愿景的調整
與之前“到2030年,新能源汽車形成市場競爭優勢,銷量占當年汽車總銷量的40%、有條件自動駕駛智能網聯汽車銷量占比70%,高度自動駕駛智能網聯汽車在高速公路廣發應用,在部分城市道路規模化應用,汽車新車能耗到達世界先水平”的發展目標相比,本次修改的目光放得更近。《規劃》希望,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競爭力能得到明顯提高,新能源新車銷量占比和智能網聯新車銷量占比分別達到25%和30%,同時后者能夠實現限定區域和特定場景的商業化應用。總的來看,新《規劃》提出了更為具體而嚴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