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園區發展仍然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發展質量有待提高,“亂、散、小”問題仍然突出,工業投資不足,單位投入產出低,營業收入超千億元園區數量不多;大部分產業處于產業價值鏈中低端,園區之間產業同質化嚴重。二是要素配置有待加強,適應園區高質量發展的土地、技術、資本等要素匹配不足,低效用地、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有待盤活利用,科技投入和專業人才不足,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尚未建立。三是管理機制有待完善,園區管委會與屬地政府權責和利益分享機制有待健全,各類園區統計體系尚未形成,考核評價機制尚不健全,招商引資力度有待加強,營商環境、市場主體等領域存在短板。針對以上問題編制《云南省“十四五”產業園區發展規劃》,明確提出了產業園區發展6大任務,具體如下:
第一節 理順園區管理機制
堅持規劃引領,創新運營模式,完善監測評價體系,理順管理機制,為園區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的制度保障。
一、強化頂層設計
各園區管委會承擔組織編制和實施總體規劃的主體責任,主動落實和銜接省、州市、縣(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多規合一”的園區總體規劃。園區四至范圍應符合屬地縣、市、區國土空間規劃對空間管控的要求,確保在底圖底數、三條控制線等方面取得一致,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園區總體規劃編制(修編)時同步依法組織開展規劃環評工作。
二、健全管理機制
構建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商務等部門各負其責、協同高效的管理機制。理順園區管理機構與屬地政府權責關系,強化園區經濟功能定位,充分依托屬地政府開展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穩妥推進社會事務管理職能移交。完善園區財政預算管理和獨立核算機制,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完善園區與地方財政收入分享機制,探索實施激勵補助和土地收益按比例返還,用于園區建設和產業發展。推動省、州市管理審批權限下放,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鼓勵將園區規劃建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土地開發管理、環評審批等管理權限授權或委托園區管委會行使。支持各園區積極推進差異化的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逐步推行身份檔案制、人員聘任制、競爭上崗制、績效工資制改革,適度推行激勵性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推進園區運營模式創新
探索多元化園區開發模式。創新政府推動、企業運營、市場運作、多元投入的開發模式,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探索把園區建設、招商、運營、管理服務委托給市場主體進行市場化運作。積極探索合作辦園區的發展模式,鼓勵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進行園區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類項目建設,鼓勵社會資本獨自或與政府共同興辦、運營特色園中園。充分發揮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在各類園區建設運營中的投資融資、產業培育、資本運作的功能作用,依托各類產業基金,擔當園區全產業鏈、全生命周期、全要素運作的招商戰略運作平臺,促進投融建管營一體化高質量發展。鼓勵國有資本與社會資本合作,支持引入專業第三方運營建設公司、由社會資本出資成立園區平臺運營公司,參與園區運營管理。
創新園區投融資機制。鼓勵園區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支持園區積極開展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園區設立信貸融資等功能的分支機構。探索設立園區企業融資風險分擔資金池,建立園區信貸風險共擔機制。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園區基礎設施類項目的融資擔保力度,積極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貸款擔保和發行債券擔保。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園區的投資、建設、運營主體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發行債券融資,力爭到2025年,實現1—2個園區開發建設主體上市。
四、完善監測評價體系
建立完善全省統一的園區統計體系和報表制度,建設園區發展監測平臺,加強發展情況監測分析,編制全省園區“產業地圖”。研究制定全省各類園區評價辦法,完善定期評價與動態管理機制,強化結果運用。
第二節 完善園區功能配套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適度超前的原則,統籌園區與周邊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基礎設施“七通一平”和公共服務配套。
一、完善園區基礎設施
加快園區內部道路建設,打通“一園多片區”之間快速連接通道。完善能源設施建設,推進變電站及智能電網建設,鼓勵建設天然氣輸配系統、分布式能源系統,推進熱電聯產及集中供熱。完善供水管網建設,加快管網升級改造,提高園區供水保障能力;科學布局排水和污水處理體系,確保每個獨立片區具備污水處理能力,推進雨污分流和管網清淤,建設園區防洪排澇系統,打造一批海綿型園區。支持兩層以上、統規統建的工業標準廠房建設。全面推廣綠色建筑,鼓勵實施“零增地”技術改造,推廣應用訂單式、裝配式標準化廠房。實施園區凈化、綠化、美化,加強園區風貌管控。推進園區物流基地改造提升,因地制宜配套建設大宗物資運輸場站、智能立體倉庫、貨物配載中心等設施,積極發展冷鏈物流智能監控與追溯平臺,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切實降低企業物流成本。推動鐵路專用線進園區,推動園區與中心城區(城鎮)和交通物流樞紐的連接道路建設。
二、加快數字化園區建設
推動新型基礎設施和其他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建設和啟用。著力推進5G網絡規模化部署,支持園區圍繞產業發展需求打造5G精品示范網絡和“5G+”應用場景,推動園區骨干通信網絡、數據中心、計算平臺等信息通信基礎支撐的IPv6改造。積極開展數字化轉型培育行動,加快工業互聯網發展,推進企業“上云用數賦智”,開展標識解析節點等項目建設。推動卷煙及配套、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綠色食品加工等重點產業實施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工程,建設一批數字產業創新中心、智能工廠、智能車間。實施園區數字化建設工程,推進園區智能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公共信息、技術物流等服務功能,推動以電子信息、先進裝備制造等為主導產業的園區率先打造數字化園區。
三、加快推動產城融合發展
加強園區交通、能源、信息、物流等基礎設施與城市銜接配套、共建共享。優化園區功能布局,推動產業、居住、公共服務和生態用地實行科學配比。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延伸至園區,配套完善教育、醫療、文化、社區服務、社會保障等設施,探索建設“鄰里中心”,實現城市功能與產業功能的有機融合。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完善功能,開展城市功能區轉型試點,推動有條件的園區發展為城鎮重要功能的承載區。發揮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全國“兩業”融合試點先行示范作用,鼓勵發展信息服務、物流、研發設計、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培育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積極推廣玉溪、普洱國家級產城融合示范區試點經驗,鼓勵具備條件的園區推進產城融合發展,建設一批產城融合示范區。
第三節 增強園區創新能力
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完善科技創新平臺和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著力提升園區集聚創新要素能力,打造創新驅動的引領區。
一、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加快在合金鋁、稀貴金屬新材料、綠色食品、生物醫藥等產業和節能減排領域高水平建設云南實驗室。圍繞新材料、生物醫藥、卷煙及配套、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領域,布局省重點實驗室、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加快建設國家級和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培育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充分利用現有各類園區存量資源發展返鄉入鄉創業園。到2025年,新增國家級和省級工程研究中心50個,全省園區實現省級及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全覆蓋。
二、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推動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臺、技術產權交易平臺、研發設計服務平臺、知識產權服務平臺等園區公共服務平臺。圍繞重點產業,以“揭榜制”等方式組織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應用,攻克制約產業發展和轉型升級的關鍵核心技術。引導園區與高校、科研院所加強合作,共建科研基地,共同承擔國家級和省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推動產教融合。積極落實支持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有關政策,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提高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效。到2025年,力爭在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綠色食品加工等產業領域形成一批領先技術。
三、加快促進創新主體集聚
落實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劃要求,著力提升園區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和質量,建立健全高新技術企業數據庫和培育后備庫。打造一批新領軍者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細分領域“單項冠軍”企業,培育引進一批產業鏈主導型企業和龍頭骨干企業。實施“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培育計劃。支持入園企業建設企業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等各類研發機構。支持領軍企業聯合行業上下游、產學研用力量組建創新聯合體。支持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為創新重要發源地。鼓勵對科技型企業生產的首臺(套)創新產品實行首購和訂購。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等政策。
四、加強創新人才培引
實施“優勢產業人才集聚行動”、“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和“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等,以高校國際合作創新研究院為平臺,大力引進和培育“高精尖缺”優秀高層次人才和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參與園區項目建設和企業發展。支持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在園區孵化和培育科技型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建立高校、科研院所與園區企業掛鉤合作機制,開展“雙向兼職”,實行“雙導師”制,設立“創新崗”。建立校企園聯合培養人才機制,支持云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優化學科結構,為園區“訂單式”培養人才。建立園區人才需求信息庫,鼓勵建立人才服務工作站。創新人才激勵、評價、流動、服務等機制,支持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試點創建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圍繞開發區主導產業,賦予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高層次人才自主認定權,按規定下放產業人才職稱評審權。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到2025年,每個重點行業至少有3—5名國內行業領軍人才。
五、優化園區創新環境
健全科技成果科學評估和市場定價機制,探索深化股權激勵改革。推動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規范化建設工作,培育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引導金融機構在園區設立科技金融分支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內設科技創新管理部門、申報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建設科技金融創新發展示范區等。
第四節 加快園區綠色發展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強化“三線一單”約束,完善綠色發展機制,推動園區向綠色化、低碳化、循環化轉型,支撐全省綠色低碳循環工業體系的構建。
一、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化改造
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和新一代信息技術,推動卷煙及配套、鋼鐵、化工、綠色建材等行業技術升級、設備更新和綠色低碳改造。嚴格執行能源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建立園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和高耗低效整治企業清單,利用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傳統制造業淘汰落后產能,嚴格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要求,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散亂污”企業處置,依法依規采取關停取締、限期搬遷、停產整治等方式分類施治。優化產品結構,引導企業開發高性能、高附加值、綠色低碳的新產品。
二、促進園區資源綜合利用
加快編制園區循環化改造方案,加強園區水資源循環利用和工業廢水處理回用,實施水資源梯級優化利用和廢水集中處理回用,推動工業企業節水減排。優化能源供應結構,推廣天然氣、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應用,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支持園區企業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等方式,逐步實現園區全綠電供應,對參與綠電交易的企業,提供綠色用電憑證。結合行業、產品、工藝用能需求,規劃設計能源梯級利用技術方案。強化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控和綜合利用,加快建設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探索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區域協同發展新模式,提高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確保固體廢物綜合處置率達到100%。強化化工園區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確保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100%。
三、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把園區節約集約用地與產業結構升級、優化資源配置、提升土地使用效益緊密結合起來,加快土地資源觀念轉變、土地利用方式轉變和土地管理方式轉變,強化節約集約用地理念。鼓勵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通過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地下空間利用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對現有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和安全生產要求、不改變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工業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嚴格執行土地出讓制度和用地標準、國家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加大對批而未供、閑置土地以及低效用地的處置力度,積極推進“僵尸企業”土地資產處置工作,促進園區存量用地二次開發。開展園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對考核結果好、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量少(處置率高)的園區優先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考核結果不合格、長期圈占土地(供地率低)、開發程度低、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量大(處置率低)的園區,扣減用地計劃指標,暫停其除國家、省級重點項目和民生保障項目外的用地報件受理。
四、建設綠色低碳園區
實施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綠色園區等創建工程,到2025年,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邊(跨)境經濟合作區全部建成國家級綠色園區。嚴格落實云南工業碳達峰行動計劃,建設云南省綠色低碳示范產業園區,到2025年,建成10個以上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一定示范效應的綠色低碳示范產業園區。探索建設零碳產業園區。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支持園區圍繞產業綠色發展、生態環境治理等領域,培育一批綠色技術創新龍頭企業,支持企業創建綠色技術工程研究中心等。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推廣綠色信貸,創新金融制度安排,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領域。
五、強化園區環境污染防治
完善園區污水集中處理配套設施,加大管網建設力度,提高污水收集和處理能力,確保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達到100%(含特殊污染物的污水除外)。推進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實現與生態環境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強化沿河沿江園區水環境監測和綜合治理,規范管理入河排污口。加強重點排污企業監管,做好固廢等重點污染物的監測和處理。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供地管理,實現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安全利用。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改造,重點推進化工行業企業的工業廢氣防治工作。積極應用物聯網、大數據和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實現污染物排放動態監管全覆蓋。培育綠色制造服務機構,推動行業協會、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共同參與,鼓勵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運營的園區環境第三方治理服務模式,提供清潔生產審核、循環化改造咨詢、“環保管家”等專業化服務。
六、加強園區安全生產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園區規劃、建設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所需的防護距離。開展園區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健全風險分級管控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持續抓好“金屬冶煉、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粉塵涉爆、涉氨制冷”四項專項整治工作。規范開展化工園區建設認定工作。建立健全園區消防安全體系,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立健全災害預警預報系統、防災指揮系統、避難場所等綜合防災應急保障系統,提高園區綜合防災保障能力。
第五節 推動園區開放發展
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強化跨境、跨區域、跨園區協同發展,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提升園區開放發展水平。
一、提升園區開放合作水平
推動進出口、外資企業向園區集聚,支持園區大力開展外貿業務,推進開發開放試驗區、邊境經濟合作區企業到境外開展國際產能合作、資源開發、建立營銷網絡等,培育建設國際產業合作園區。制定東部沿海省份產業轉移承接工作計劃,依托各類園區和各類開放平臺,跨區域共建產業園區,大力承接綠色食品、有色金屬材料下游產業,承接特定地區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承接在東南亞國家具有較大市場需求的輕工產業,打造一批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加快融入“大循環、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吸引生產要素到園區集聚,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發展水平,積極參與國內分工和國際合作。
二、推動園區與自貿區聯動發展
積極推廣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經驗,推進各類園區與自由貿易試驗區建立聯動協作發展機制,支持建設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聯動發展創新區,鼓勵自由貿易試驗區與聯動發展創新區開展平臺、產業、項目、人才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動產業優勢互補、協調聯動、錯位發展。
三、推動園區跨區域協同發展
建立完善協同發展機制,積極推進園區從競爭向合作發展轉變。打破行政區劃限制,按照全省產業總體布局,結合產業鏈強化園區企業之間、園區之間、區域之間協同發展、鏈式發展,推動實現優勢互補發展。推廣云南保山產業園區“園中園”建設模式,圍繞合作雙方共同協商合作模式、效益分配、招商引資、項目審批、安全管理、資金保障等方案,支持探索“合作共建”、“飛地經濟”等跨區域協同發展模式。深化滬滇、滇閩、滇粵、滇浙合作,積極探索跨省合作。
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各園區抓緊制定發布產業準入清單和項目準入標準,全面推行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承諾制。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行“多證合一”、“多批合一”、“多圖聯審”等。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務服務環境,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并聯審批、網上辦理、容缺受理等模式創新,探索實施“先建后驗”管理模式。鼓勵園區設立“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或在屬地政務服務大廳設立園區專屬服務窗口,推廣“一部手機辦事通”,建立特殊事項現場辦事目錄清單,實現清單外所有辦事項目全程網辦。實行首問負責、一站式服務和限時辦結制度,為園區企業和產業發展提供優質服務。探索建立企業參與園區開發建設的會商議事決策機制,營造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第六節 強化園區招商引資
放大云南資源、市場、生態等優勢,圍繞重點產業,優化引資結構,突出重點招商,加強招商隊伍建設,努力把園區打造成為全省招商引資的重要平臺。
一、統籌招商引資工作
立足園區自身產業基礎和全省產業布局,圍繞園區主導產業,有針對性地承接引進產業鏈、配套鏈,打造特色產業集群。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環保不過關的企業不引、過剩產能和產出強度不達標的不引、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不引。突出不同類型園區招商引資重點,經濟技術開發區更加突出開放合作的平臺作用,成為吸引投資、擴大貿易的重要陣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更加突出“雙創”和高新技術發展平臺作用,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類項目招引力度;邊(跨)境經濟合作區突出區位優勢,打造吸引外資的重要平臺。
二、創新招商引資方式
探索多元化招商引資模式,開展整體開發招商、園中園招商、飛地招商、區域合作招商、專題招商、集群招商、板塊招商等多元化招商。發揮好滬滇、滇閩、滇粵、滇浙合作機制作用,支持引入企業增資擴產、抱團發展、以商招商。建立全省重大項目招商引資項目協調機制,支持園區成立招商戰略聯盟和產業聯盟,探索建立省內跨區域、跨園區的招商引資項目流轉和共享利益機制,對各園區在招商引資中不符合本地園區主導產業布局的項目,推動跨區域流轉、集群化發展,實現互利共贏。
三、突出抓好招大引優
實施龍頭企業培引計劃和招大引強專項行動,引進一批產業鏈主導型企業和龍頭骨干企業,推進新一輪“央企入滇”項目落實落地。緊密結合產業發展重點,落實“鏈長制”,細化產業鏈名錄,圍繞補鏈、延鏈、強鏈的目標,制定全產業鏈招商方案,著力引進一批世界500強和行業100強“鏈主”企業,每個產業鏈至少引進落地1個投資額超10億元的重大產業項目。堅持“引新”,注重引進平臺型項目、專精特新項目。建立完善園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儲備、重大項目綜合協調服務推進等工作機制。落實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獎勵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園區積極發展“總部經濟”。
四、加強招商隊伍建設
堅持“一把手”招商,加快組建各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園區管理機構負責人為主要成員的專業招商隊伍,采取推薦選拔、公開選聘等方式,選聘一批政治素質好、交際能力強、熟悉經濟工作的優秀干部、精干人員充實專業招商隊伍。注重后備招商人才的引進和培養,開展招商培訓,提高招商人員素質。大力培育扶持專業化、社會化招商隊伍,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成立混合所有制招商公司,鼓勵聘用東部發達地區投資促進局、商會負責人等為招商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