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持續提升電力供給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近日印發《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將實施206個新能源項目,裝機規模共計1427.155萬千瓦。
其中包括回龍光伏發電場、曼緬藥光互補發電場等154個光伏項目,裝機1123萬千瓦;文筆山風電場(三期)、天峰山風電場(三期)等52個風電項目,裝機304.155萬千瓦。這些項目分布在16個州(市),其中普洱市涉及31個項目、裝機221萬千瓦,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涉及22個項目、裝機194萬千瓦。
《方案》明確,有關州(市)和部門要規范資源配置,加強要素保障,提高審批效率,強化調度監測,推動項目加快建設、按期投產。光伏、風電項目分別于2026年2月底、7月底前全面開工建設,并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具備相應調節能力;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對推進緩慢的州(市)及項目業主采取通報、約談等措施,違反相關文件要求的啟動回收整改工作;光伏復合項目嚴格按照標準架設光伏組件,除樁基用地外嚴禁硬化地面,嚴禁拋荒、撂荒等情況,守住安全生產底線;鼓勵采用綠電直連模式,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不得將產業配套等違反公平競爭的事項作為項目開發建設的前置條件,嚴禁以非正當手段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建設。
此前,云南省公布了今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清單,涉及175個新能源項目,裝機容量共計1448.905萬千瓦,各項目正有序推進中。上半年,全省新能源項目新增開工裝機860萬千瓦,新增投產裝機1202萬千瓦,開工、投產均實現時間過半、任務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