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臨空經濟區(廊坊)發改局,市直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綠色發展理念,落實國家及省關于節能降碳、資源循環利用的工作部署,加快推進我市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資源綜合利用和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有效發揮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引導作用,根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節能與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冀財建〔2021〕255號)和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申報2026年省級節能與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備選項目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26年省級節能與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備選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項范圍
(一)節能降碳領域。支持范圍包括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企業或園區能源梯級利用、能量系統優化等綜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能耗在線采集端建設等。
(二)循環經濟領域。支持范圍包括工業固廢、尾礦秸稈、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廢綜合利用,退役新能源設備回收利用,廢舊物資回收體系建設,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再制造等。(注:根據行業預警情況,本年度暫不支持報廢汽車拆解類項目。)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遵守國家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按要求完成節能削煤任務。
(二)項目實施后具有較好的節能降碳或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廢棄物排放的效果。
(三)項目配套條件好,核準、備案或審批,土地、環評、節能審查等前期手續齊全,項目資金已落實。
(四)企業經營和信用狀況良好,近三年利潤未出現虧損(新企業和能耗在線采集端建設項目除外)。
三、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單位應提交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報告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項目核準、備案或審批文件。
(二)項目環評批復文件。
(三)項目土地證明材料。
(四)節能審查意見(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滿1000噸標準煤、且年電力消費量不滿500萬千瓦時的項目除外)。
(五)項目資金落實情況證明。
(六)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
(七)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2)。
(八)項目實施單位對所附材料真實性的承諾證明。
四、申報要求
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臨空經濟區(廊坊)發改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確定的選項范圍和申報條件,切實負起責任,認真組織做好本轄區專項資金備選項目的申報和遴選工作,對擬申報項目的選項范圍符合性和申報條件滿足度進行嚴格審核把關,確保項目質量,并于8月26日前將相關申報材料報送市發改委環資科。報送材料包括:縣級發改部門呈報的正式申請文件(紙質版1份及電子版)、通過審核的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紙質膠裝版2份及電子版)、所有申報項目的《企業基本情況表》《項目基本情況表》(電子版)和《項目匯總表》(電子版)。聯系人:楊作義,聯系電話:0316-2316059,郵箱:huanzike@126.com。
附件:1.企業基本情況表
2.項目基本情況表
3.項目匯總表
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