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迎接高鐵時代,滿足市民便捷安全出行的需要,解決和改變南平中心城區出租車運力不足的問題和行業“小、散、亂”現狀,促進出租車企業公司化經營、公車公營、依法經營,改善和提升南平市中心城區出租車行業的整體服務水平,根據市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和諧穩定為前提、供需平衡為目的,通過向出租車客運市場投放運力增加供給,培育國有企業起引領示范作用,引導現有企業進行公司化經營體制改革,實行公車公營,督促企業落實經營管理主體責任,促進打表計費等經營行為規范,滿足公眾出行的需要,建立起國企為骨干,其他經濟成分并存,多元化競爭,公司化經營,員工制管理,政府主導可控的,具有和諧勞動關系的出租車客運市場。
二、工作機構
為了確保南平市中心城區出租車投放運力和加強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南平市中心城區出租車管理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
領導小組負責出租車管理統籌、協調、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收集掌握工作情況并向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依照南平市政府《關于印發南平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南政綜〔2008〕38號)精神,認真履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出租車行業的有關管理工作。延平區政府本著市、區一體的原則,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市直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齊心協力,抓好落實。
三、工作內容
(一)新增投放運力,合理控制總量
在南平中心城區第一批新增投放160輛出租車,總量控制在401輛(含現有的241輛),指標的有效期限為2014年至2015年;2016年開始,新增投放出租車根據《南平市中心城區出租車發展規劃》和市場實際需求,按照《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和《福建省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細則(試行)》的規定實施許可,合理配置出租車經營權,以此促進出租車企業良性競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樹立文明形象。
各有關部門應根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發的許可新增出租車的文件或者證件,辦理新增出租車的報牌、安裝計價器、領用票據等相關事宜。
(二)培育骨干企業,發揮主導作用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租汽車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政〔2011〕9號)第四條“積極培育大型骨干出租汽車企業、集團,促進資源向優質骨干企業集聚,實現企業經營規模化、集約化、規范化經營。充分發揮骨干企業的市場主導作用,提高市場調控能力。”和第五條“各地新增的出租汽車運力應實行公司化經營,公車公營,由企業全資購車并聘用駕駛員,履行經營管理主體責任,依法經營。”的要求,將第一批新增投放160輛出租車中的100輛指標,擇優許可給市屬國有企業南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的出租車分公司,以培育骨干企業,發揮市場調控主導作用(武夷新區參照此做法)。
南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的出租車分公司對100輛指標應當分批次進行投放,根據市場情況,特別是高鐵通車后逐步投放到位;要切實做到公司化經營,公車公營,由企業全資購車并聘用駕駛員,履行經營管理主體責任,依法經營。
(三)引導公車公營,獎勵體改企業
引導現有出租車企業進行公司化經營體制改革,由241輛出租車的車主自愿組合成2-3家公司化經營的股份制企業,實行公車公營,逐步推行員工制管理,以改變出租車企業掛靠經營和“小、散、亂”的現狀。體制改革為公司化經營企業(即公車公營企業)的主要條件:
1、兩權歸一、四證過戶,即車輛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歸企業所有,車輛的登記證、經營權證、行駛證、營運證過戶到企業;
2、企業依法依規經營管理,切實履行經營管理主體責任,依法經營;
3、企業規模必須擁有不少于80輛取得《出租汽車車輛營運證》的營運出租車,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購買足額保險;
4、企業必須與駕駛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體改企業成立并規范運營5個月后,經考核驗收,認定運營穩定、達到公車公營主要條件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關于深化開展出租汽車行業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的通知》(交運發〔2013〕546號)“出租汽車企業把公車承包經營轉為公車公營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運力獎勵指標。”精神,將第一批新增投放160輛出租車中的60輛指標,獎勵給體制改革成功的公車公營企業,指標按企業車輛總數的25%配置分批到位。對帶頭改革的順興公司,規范運營一年后,經參照《福建省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細則(試行)》考評,獲得AA級以上的另再獎勵10%指標(以企業成立時的車輛數計算)。
獎勵的出租車必須做到公司化經營,公車公營,由企業全資購車并聘用駕駛員,履行經營管理主體責任,依法經營。若違反上述規定,出現管理不到位、無序經營等現象,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的相關規定撤銷許可,收回獎勵的出租車指標。
(四)明確經營期限,倡導節能減排
為迎接高鐵時代,展現節能減排示范城市形象,按照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和《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今后新增投放的出租車客運經營期限定為6年,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福建省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細則(試行)》考評結果,調整出租車的客運經營期限;新增投放的出租車排量應為1.5升及以上新能源汽車或者清潔能源汽車,車型、顏色、標志等車輛具備條件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各企業可自成一統并互相區別。
加氣站、充電樁等配套設施由國有出租車企業按自用項目建設并提供配套服務,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在規劃建設、審批許可和資金配套上予以扶持;同時,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公車公營企業所建設的電召公共服務平臺、安全監管、智能調度管理服務系統等配套服務設施給予資金支持(武夷新區參照此辦法)。
(五)根據市場需求,微調現行運價
南平中心城區現行出租車票價自2013年6月1日起試行一年,目前該票價試行期已滿,根據市場需求,現決定將現行運價方案中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公里租價由1.6元調高為1.8元、排量為1.6升以上的由1.8元調高為2.0元。請相關部門啟動調價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狠抓實效。出租車投放運力和加強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各級各部門要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增強政治責任感,充分認識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工作措施,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實,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部門協力,落實責任。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聽取各成員單位的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級各部門要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形成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要建立工作報告制度、監督檢查通報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對工作不力、推諉扯皮等進行督查通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完善預案,確保穩定。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信息溝通,以便共同采取應對措施,遇有重要和緊急情況,第一時間報告,并及時果斷處置,堅決防止事態蔓延,確保出租車行業穩定。
(四)武夷新區出租車行業管理辦法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