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節水是解決水資源供需矛盾、提升水環境承載能力、應對城市水安全問題的重要舉措,對支撐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和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日前,住建部與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節水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城市規劃、建設和市政公用管理及其服務平臺,推動城市節水工作。
住建部提出,要強化規劃對節水的引領作用。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的原則,統籌給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以及水安全、水生態和水環境的協調。按照有利于水的循環、循序利用的原則,規劃布局市政公用設施。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明確節水的約束性指標,各城市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城市節水專項規劃,提出切實可行的目標,從水的供需平衡、潛力挖掘、管理機制等方面提出工作對策、措施和詳細實施計劃,并與城鎮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綠地、水系等規劃相銜接。
大力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成片開發地塊的建設應大力推廣可滲透路面和下凹式綠地,通過雨水收集利用、增加可滲透面積等方式控制地表徑流。新建城區硬化地面中,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不應低于40%。制定和完善城市規劃、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以創建節水型城市為抓手,加大城市節水工作指導力度,加強城市節水數據上報工作。
住建部倡導讓節水成為每個單位、每個家庭、每個人的自覺行動,從多方面采取措施進行節水。鼓勵居民住宅使用建筑中水,將洗衣、洗浴、生活雜用等污染較輕的水進行收集、處理后后,用于沖廁;企事業單位、居民家庭積極選用節水器具,加快更新和改造國家規定淘汰的耗水器具;沿海淡水資源匾乏的地區和工礦企業開展海水淡化水利用示范工作;社會資本參與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設施改造等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