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國家級零碳園區是實現 “雙碳” 目標的關鍵抓手,對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優化能源結構意義重大。以下整合的重點任務、建設指標體系及基本條件,為零碳園區建設提供了行動指南與規范依據。
重點任務從用能轉型、節能降碳等八方面明確路徑;指標體系區分核心與引導指標,為驗收評估定標;基本條件則界定了申報主體、范圍等前提。三者協同構建起零碳園區建設的完整框架,助力科學有序推進零碳園區創建。

一、重點任務
??(一)加快園區用能結構轉型。加強園區及周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支持園區與周邊非化石能源發電資源匹配對接,科學配置儲能等調節性資源,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模式,鼓勵參與綠證綠電交易,探索氫電耦合開發利用模式。推動園區積極利用生物質能、核能、光熱、地熱、工業余熱等熱能資源,實現供熱系統清潔低碳化。探索氫能、生物質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二)大力推進園區節能降碳。推動園區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深入推進企業能效碳效診斷評估,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監察和日常監管,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落后產品設備。支持企業對標標桿水平和先進水平,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鼓勵企業建設極致能效工廠、零碳工廠。
??(三)調整優化園區產業結構。鼓勵園區加快自身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布局發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探索以綠色能源制造綠色產品的“以綠制綠”模式。支持高載能產業有序向資源可支撐、能源有保障、環境有容量的園區轉移集聚,探索深度降碳路徑。
??(四)強化園區資源節約集約。統籌規劃園區及企業空間布局,提高土地資源集約利用水平,促進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健全園區廢棄物循環利用網絡,推進工業固體廢棄物、余壓余熱余冷、廢氣廢液廢渣資源化利用。
??(五)完善升級園區基礎設施。優化園區基礎設施規劃設計,系統推進電力、熱力、燃氣、氫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造。推動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完善園區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加快運輸工具低碳零碳替代。
??(六)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支持園區與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開展深度合作,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探索綠色低碳技術研發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機制,圍繞低碳零碳負碳先進適用技術打造示范應用場景,形成具有商業價值的技術解決方案。
??(七)提升園區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園區建設覆蓋主要用能企業的能碳管理平臺,強化園區及企業用能負荷監控、預測與調配能力,為碳排放核算、源網匹配調節、電力需求側管理、多能協同互補、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撐。
??(八)支持園區加強改革創新。支持地方政府、園區企業、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能源綜合服務商等各類主體參與零碳園區建設,圍繞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給消納探索路徑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園區以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形式參與電力市場,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電力系統穩定性。
二、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指標體系(試行)

(一)、指標類型說明
核心指標:零碳園區建設必須達到的目標,是園區驗收評估的首要條件,按照園區年綜合能耗規模分為兩類。達不到核心指標要求的園區,原則上不得申請驗收。
引導指標:在零碳園區建設過程中發揮路徑引導作用,同時也作為園區驗收的參考指標。由于客觀條件不具備開展相關工作的園區,可在申報材料中說明原因,相關指標將不納入驗收要求。
(二)、部分指標解釋
1.年綜合能源消費量:指園區范圍內每年度實際消費的各類能源的總和,單位為“噸標準煤”。其中,電力消費能耗按照等價值計算。
2.單位能耗碳排放:指園區范圍內每消費一噸標準煤產生的碳排放量。本通知所稱碳排放僅指二氧化碳排放,不含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
余熱/余冷/余壓綜合利用率:用于衡量生產過程中對熱能、冷能和壓力能的回收利用程度,綜合利用率是三類能源綜合利用率的加權平均值。
三、零碳園區建設基本條件
(一)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主體為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省級開發區原則上應列入最新版《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視情可拓展至近年來新建設的、由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批復的新興產業園區或高新技術園區。
(二)建設范圍可為園區整體,也可為“園中園”。以“園中園”形式申報的,需有明確的四至邊界,建設和管理由所在園區管理機構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
(三)在能耗和碳排放統計、核算、計量、監測等方面具備一定基礎。
(四)3 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環境事故,或其他社會不良影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