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節已對中關村軟件園發展現狀和問題、態勢進行了分析,本章將重點講解如何推動產業園區收入結構由地產開發為主向產業服務、產 業 孵 化、產業投資多元協同的后地產開發模式轉變,更好地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一、協同運營模式構建
1.1 協同運營模式構建思路
協同運營模式的核心是通過成立孵化服務聯盟,推動園區已有各孵化機構項目資源、服務資源和軟件園產業資源、人力資源、媒體資源、載體資源、服務設施進行有效整合。通過引導園區內外的孵化服務機構參股成立孵化服務聯盟(公司),并以孵化服務聯盟(公司)參股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形式,實現孵化服務機構分享投資收益,產業投資基金獲得可靠項目資源,孵化服務機構和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共同承擔項目投資評估和投后管理工作,構建在專業產業園區大背景下的產業投資和產業孵化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創新運營模式。
通過創新運營模式的構建,推動軟件園公司收入結構調整,最終實現產業服務收益(主要是物業租售、運營服務收入)和產業投資(主要是產業投資基金的VC/PE收入)齊頭并進。同時在基金管理機構的股權設置、激勵措施方面突破體制機制限制,建立良好的收益分配制度,激勵員工更好地服務園區創新創業主體。產業投資基金運營模式如圖1所示。

圖1 產業投資基金運營模式

圖2 基金公司股權架構
1.2 基金設立的背景和目標
2018年中關村軟件園就已經完成全部土地出讓和載體建設,在全國土地資源越來越難獲取的今天,土地開發業務收入面臨斷檔風險,以土地一級開發為基礎和前提的傳統產業園區開發建設模式受到極大挑戰,倒逼軟件園公司進行收入結構調整。以中關村軟件園已有的產業環境、創新資源和創業要素為基礎,整合孵化生態,借力雙創大潮,積極探索產業投資和產業孵化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創新運營模式。通過產業投資基金的帶動,聚集一批特色孵化平臺,培育一批創新人才,支持一批創業項目,激發園區創新活力,推動收入結構調整。
1.3 基金公司股權架構
基金管理機構為A公司,其股權架構如圖2所示。
1)基金管理團隊持股平臺的設立。為充分發揮總經理價值,提高決策效率,應由總經理持股51%與核心人員持股34%以及預留股權份額15%(暫由總經理代持)成立“B公司”作為基金管理團隊的共同持股平臺。
2)孵化服務機構持股平臺的設立。軟件園內各孵化機構合資設立“D公司”作為孵化機構的持股平臺。
3)孵化服務聯盟持股平臺的設立。北京中關村軟件園孵化服務公司和“D公司”,以51%和49%的股份比例合資設立“C公司”作為孵化服務聯盟的持股平臺。下設孵化服務聯盟秘書處,負責軟件園內各孵化服務機構工作協調和項目推薦(投資)。
1.4 基金管理公司設立
B公司、軟件園公司、C公司3家分別以49%、34%和17%的股權比例合資成立“A公司”作為產業投資的管理機構。
基金公司組織架構參照一般投資公司通行的做法,崗位設置按照一期基金實際情況確定,未來設立二期基金時根據業務開展情況增加相關崗位人員配置,組織架構如圖3所示。

圖3基金公司組織架構
二、結論
改革開放40余年,通過引進國外資本和技術,中國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產業體系,也推動了產業園區的發展。但隨著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產業結構調整的加快,產業園區應該緊跟政策形勢創新運營模式,以產業園區成熟的環境和資源為基礎,促進實體經濟向中高端升級。
在對中關村軟件園進行充分調研與系統分析的基礎上,對其發展現狀和主要問題進行研究,認為產業園區的發展不能固守單一的運營模式,應根據區域產業發展情況、政府需求、園區發展階段進行調整和創新。尤其是初期采用地產開發模式的產業園區,在成熟階段必然面臨土地資源制約導致發展后勁不足,建立產業投資基金就成為園區深挖存量資源、拓展營收渠道的必然選擇。重視服務能力建設是產業園區進入到成熟階段的重要標志,通過產業投資基金整合各方創業服務資源并匹配可行的利益分配機制,有利于促進產業園區服務能力的提升,優化產業環境。體制機制的制約可以通過合伙制基金管理公司尋求突破,既不影響園區開發、運營公司各股東利益,又可以在體制機制上突破創新,充分激勵員工,達到創收挖潛的目的。
通過構建在專業產業園區大背景下的產業投資和產業孵化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創新運營模式,解決原有地產開發模式在當前形勢下不可持續的問題,同時突破體制機制限制,提升服務能力,激發創新活力,推動園區收入結構調整。(作者:郭旭,賈春巖,王廣志)